達到退休的年齡,并且養老保險的繳納年限達到15年,退休后每個月都可以領取到退休金,有小伙伴會說,那要是我的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已經達到15年,但是還沒達到退休年齡,還需要繼續繳納養老保險嗎?
養老保險繳了15年該何去何從?
1、不是多繳多得,不要盯著15年。只要你還與用人單位保持勞動關系,那還是得按規定繼續繳。
“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是辦理退休并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的必要條件之一。退休金水平的高低與繳費年限和繳費數額直接掛鉤,也就是說,繳費時間越長、繳費金額越多,養老金水平也越高,差別主要在于個人賬戶養老金部分,中斷繳費的時間不計作繳費年限。
2、45歲開始繳養老保險,繳費15年退休時領取是否最劃算?
繳費年限和養老金待遇是正相關關系。
我國的社會養老金待遇主要包括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基礎養老金的簡單計算方式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2×繳費年限×1%,若繳費年限越長,則基礎養老金的待遇越高。而個人繳費按照規定計入其個人賬戶,誰的個人賬戶儲存額多,按月領取的養老金待遇就高。
3、退休時繳納養老保險不滿15年的怎么辦?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1年6月29日發布的《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二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