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省企業年金的發展情況
2004年企業年金制度正式在我省實施,2007年我省企業年金走向了規范化管理,2017年隨著《企業年金辦法》(人社部、財政部令第36號)的發布,我省企業年金工作穩步開展。
截至2022年末,全國共有12.8萬戶企業建立企業年金,企業年金規模達到2.87萬億元,覆蓋企業職工3010.29萬人。我省積累的企業年金規模達到560.80億元,規模在全國位居第7位,排名僅次于北上廣、江蘇、浙江、山東等經濟大省,規模占比全國總量1.96%;參保企業1724戶,覆蓋企業職工73.79萬人。從近五年的數據來看,我省企業年金工作穩步推進。
黨的二十大對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提出了明確的要求,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不斷擴大我省企業年金覆蓋面,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的養老保險要求,省人社廳于2022年12月印發了《關于加快推進企業年金工作的通知》(晉人社[2022]98號),要求各級人社部門按照”先易后難、分類推進、穩步實施”的原則,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企業建立企業年金制度,為中小微企業、民營企業等參加企業年金起到示范引領作用,實現質的提升和量的增長。2023年,市縣國資部門的所屬企業符合條件的原則上都要建立企業年金,除此之外的凡具備建立企業年金條件的國有企業,80%都要建立企業年金,其他具備條件的企業,至少30%也要建立企業年金。同時也鼓勵符合年金建立條件的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參加企業年金。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企業年金工作的通知》(晉人社[2022]98號)要求,各市在3月底前報送了企業年金推進計劃表,共報送了420戶符合建立年金計劃的單位。本次企業年金大講堂的主要目的,就是讓大家進一步認識推進企業年金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深入理解企業年金政策,進一步將政策轉化為實際工作內容。
二、36號令關于企業年金的相關規定
根據《企業年金辦法》(人社部、財政部令第36號)要求,企業建立企業年金應當具備三個條件,一是應當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并履行繳費義務;二是企業具有相應的經濟負擔能力;三是企業應當與職工一方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并制定年金方案。方案應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參加企業年金的人員為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且試用期滿的在職員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并依法履行繳費業務,員工可自愿選擇加入或放棄年金。
企業年金所需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企業年金基金實行完全積累,為每個參加企業年金的職工建立個人賬戶;個人繳費直接進入個人賬戶,本金和投資收益自始歸屬于職工個人;企業繳費按照企業年金的方案分配到個人賬戶,這部分本金及投資收益,企業可與職工約定其歸屬時限,完全歸屬職工個人的期限不超過8年。其中,繳費基數為企業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繳費比例是企業繳費每年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的8%,企業繳費和個人繳費每年繳費合計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的12%;繳費限制為個人繳費比例通常不低于企業繳費的1/4,最高分配額不得超過全體員工平均數的5倍。
企業年金建立流程為:一是制定年金方案,方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通過;二是方案要報備至人社部門;三是合同簽署,企業選擇受托人,簽署受托管理合同;四是建立企業年金計劃;五是后期的年金運營,包括繳費、待遇領取等。
三、企業年金的備案要點
《企業年金辦法》(人社部、財政部令第36號)對企業年金備案有相關規定。中央所屬企業的企業年金方案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跨省企業的企業年金方案報送其總部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省內跨地區企業的企業年金方案報送其總部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
企業年金方案報備時需提供的資料共六種:一是《企業年金方案報備函》;二是《企業年金方案》及實施細則;三是《企業年金方案重點情況說明》;四是職代會或職工大會通過企業年金方案的決議;五是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六是報備的其他資料。具體要求為:
1、《企業年金方案報備函》:需按照人社部模版格式出具報備函,報備函需為紅頭的正式函件,并加蓋企業公章。
2、《企業年金方案》:紙質版方案原件一式三份,其中報人社部門一份、受托人一份、企業留存一份;紙質版與電子版方案必須同時提供。
3、《企業年金方案重點情況說明》:需明確說明報備企業具備相應的財務負擔能力,不會因建立企業年金而導致企業財務負擔過重;其次是繳費比例、公共賬戶分配方式、權益歸屬比例等重點情況必須予以明確說明。
4、職代會或職工大會通過企業年金方案的決議:職代會到場代表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二;同意通過企業年金方案的比例不應低于50%。
5、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企業提供一份即可,不需要每一個參加企業年金職工的個人參保繳費證明;
6、其他資料:包括企業上年度財務報表、同一方案下企業隸屬關系證明、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等。
人社部門方案審核要點為:一是參加人員。《企業年金辦法》第36號令明確規定:“企業年金方案適用于企業試用期滿的職工”。在方案審核時,需把握參加企業年金職工人數以及占本單位職工總數的比例,如果比例偏低的用人單位應作出充分說明,要求申請報備的企業年金方案不得設定不合理的企業年金參加條件。二是繳費上限。嚴格執行36號令的繳費上限要求,企業繳費每年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的8%,企業繳費和個人繳費的每年繳費合計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的12%。三是繳費比例。企業年金方案不應設定過低的個人繳費比例,個人繳費比例應不低于企業繳費的四分之一。舉例說明:企業繳費通常選用上年度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或上年度社保繳費基數的一定比例,如企業繳費為8%時,個人繳費最低為2%。四是分配差距。考慮企業年金公平性原則,方案必須明確“企業繳費計入個人賬戶最高額與平均額不得超過5倍差距”。五是權益歸屬。除因職工自身過錯或職工自愿解除勞動合同外,企業繳費完全歸屬于職工個人的期限最長不超過8年。六是公共賬戶分配。企業年金方案中必須明確企業公共賬戶余額分配至職工個人賬戶的比例和分配辦法,不得模糊公共賬戶分配要求。七是待遇領取。不得增加退休、身故、出國(境)定居、喪失勞動能力之外的其他領取條件。八是方案變更。涉及單位名稱變更或如方案內繳費比例、權益歸屬、待遇領取、管理方式等方案重要條款變更的情況,必須履行企業年金方案重新報備手續。
企業年金的報備程序為:首先用人單位向人社行政部門提出備案申請,提交完整的備案材料;然后由養老保險行政部門對材料進行審核,對于材料不符的,退回材料并告知需補正材料;在完成審核工作后,下達準予備案批復函。鼓勵各地實行企業年金方案網上報備、網上批復,提升審批效率,解決備案流程不統一,信息不共享等問題。
根據聯合國對老齡化階段的劃分,我國自2000年進入第一階段老齡化中社會(正在老齡化的社會),6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7%以上;并用時20年于2021年進入第二階段老齡化的社會,6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14%以上。有預測指出,中國將用15年左右時間于2035年進入與日本、德國等發達國家相同的第三階段超級老齡化的社會,65歲以上人口占比將達到20%以上。
為了應對不斷加深的人口老齡化社會現象,我國早于1991《國務院關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中即提出了建立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障制度體系的構想。經過多年的努力,目前我國第零支柱的社保儲備基金規模已達到3.02萬億(2021年底);我國第一支柱的基本養老累計結余規模已達到7.4萬億,并有1.62萬億進行委托投資,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為10.5億人(2022年底);我國第二支柱的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規模分別達到2.87萬億(2022年底)和1.79萬億(2021年底);我國第三支柱的個人養老金制度已于2022年出臺并在36個城市(地區)進行試點。
在國家密集出臺的一系列養老保障相關政策之后,既需要企業積極響應國家政策,配合做好關乎社會民生的“百年大計”,也需要每個人深刻理解政策含義,用好國家政策紅利,做好個人養老規劃。
一、樹立正確的養老規劃觀
做好個人養老規劃的前提,即是要樹立科學的養老規劃觀。
其一,每個人都有養老需求,在社會發展的不同階段,滿足需求的方式不盡相同。在農業社會,百姓以務農為生,孩子多就是種地的人多,老了自然有糧食吃,因而形成了“養兒防老”的傳統文化。進入工業社會初級階段,生產方式轉變為以國家為主體組織集體工業生產的方式,因而產生了國家或集體形式的養老保險,近年來,該養老形式轉變為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中的社保儲備基金和基本養老保險。隨著中國工業生產效率的不斷提升和人口結構的變化,養老方式也逐漸由單一的基本養老保險轉變為三支柱相結合的養老模式。
其二,“三支柱”的養老保障體系是世界銀行于1994年向全世界各國建議的養老保障模式,也是目前全球絕大多數國家正在使用的主流模式。世界銀行倡議的養老保障模式是基于較早進入工業化社會的發達國家的成熟經驗。由于我國步入工業化階段較晚,現階段我國的三支柱養老保障體系與全球主流發達國家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目前,我國社保儲備基金和基本養老保險規模總計占全國養老金規模的70%,二支柱企/職業年金和三支柱的總規模占比30%(2021年)。從全球養老金結構來看,全球第一支柱(含第零支柱的養老儲備基金)養老金規模占養老資金總規模的15%,而養老二三支柱資金占養老資金總規模的85%(2020年)。與全球水平相比,我國第一支柱太大,二三支柱太小。我國養老金的整體結構亟待調整。
其三,從個人家庭資產配置結構來看,中國家庭資產在房地產(60%)、實物資產(20%)和金融資產(20%)的配置比例較高,在私人養老金(0.3%)的配置較低。而發達國家則剛好相反。如美國、英國,在私人養老金上的配置比例遠高于中國,分別為24.8%和41.7%;在房地產的配置遠低于中國,分別為34.8%和26.7%(2019年)。個人家庭資產通常被視作個人養老儲備資金的一部分。由于我國的城鎮化已基本完成,過高的房地產配置可能在未來存在較高的資產貶值風險。而配置私人養老金由專業的管理機構進行管理可以較好的實現以養老為目的的資產增值。
因此,樹立科學的養老規劃觀,即是國家、企業和個人通力配合,調整好養老儲備資金的結構,增加養老二三支柱的資金占比,減少對基本養老的依賴;增加對專屬養老金產品的購買,減少對不動產及實物資產的投資。
二、第二支柱:發揮企業年金的最大效用
完善我國養老保障體系建設需要做大我國養老二三支柱,減輕基本養老的支付壓力。2004年開始,我國開始正式實施企業年金制度,經過二十年的發展,以企業年金為主的養老第二支柱體系已發展成熟,并且具備以下特點:
一是發展迅速。2004年以來,已有12806個企業建立企業年金,參加職工3010.29萬人,積累基金28717.92億人民幣(2022年底)。
二是收益率穩健。自2013以來,企業年金市場累計收益率71.36%,年化收益率5.53%,該業績表現高于銀行定存、貨幣基金、以及絕大多數的債券基金和銀行理財(2022年)。
三是綜合成本低。國家有稅優政策支持,企業繳費5%和個人繳費4%均稅前列支;年金管理機構經人社部審核,持證管理,多為“國家隊”,與社保基金管理機構重合度高;綜合管理費低于1%,遠低于普通公募基金和銀行理財。
四是監管全面。企業年金業務由人社部執行業務監管,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證監會和央行等多部門對年金管理機構執行機構監管、行為監管、和資本市場監管。所有管理機構三年一次資格審查,確保管理機構“有進有出”。
為最大限度發揮企業年金效用,做好個人養老規劃,建議企業和個人,一是要建立企業年金計劃,提高退休后的養老金替代率;二是要用滿個人繳費比例,可部分替代個人理財;三是要適度提高權益比重,享受資本市場上漲帶來的收益。需要強調的是,參與股票市場是養老資金實現長期穩健收益的必然選擇,養老資金追求的是退休時養老資金投資收益的最大化,因此,不必過于關注單一年度的收益高低。
三、個人養老金制度下的產品選擇
2022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規劃了廣泛的參與主體、產品范圍,并且預留了稅優等政策空間,體現了國家一定把個人養老金做大做強的決心。個人養老金制度通過簡單、長期、安全的多種金融產品,利用每年12000元上限的稅優政策,鼓勵廣大群眾參加個人養老金,現階段領取收入實際稅賦為3%。
根據相關規定,該制度于2022年11月開始在全國36個城市(地區)啟動試點。截至2022年12月底,個人養老金參加人數1954萬人,繳費人數613萬人,總繳費金額142億元。雖繳費人數可觀,但僅有60億資金進入實際投資階段,有效投資率較低。
根據國際經驗,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建議在用好每年12000元的額度下,做好產品選擇配置。目前,已經發行的個人養老金產品類型有特定養老儲蓄、養老理財產品、年金保險及兩全保險、以及養老目標基金。年金保險在產品屬性上接近基本養老,因領取期限可基本與年齡匹配,可以有效對沖長壽風險,可考慮作為基本配置。養老目標基金產品屬性接近年金基金,目標日期型基金可根據年齡自動調整權益比重,目標風險型基金是可選擇固定風險區間的基金產品,兩者都可有效提升投資收益,但不能直接對沖長壽風險,可考慮作為重要配置。特定養老儲蓄、養老理財產品等可在不同程度上滿足差異化的養老資金配置需求,可考慮作為完善個人養老金資金的補充配置。
除了根據產品特點進行配置外,也可以根據購買者的年齡和性別等特點進行產品選擇,如年輕群體由于資金可投資時間更長,可考慮重配權益比重較高的基金產品,而距離退休年齡較近的群體由于可投資時間周期較短,可考慮重配穩健類產品如特定養老儲蓄和養老理財類產品。
活在長壽的時代,每個人在享受其收益的同時,也在面臨長壽帶來的風險。而有效應對長壽風險的方法,首先是要用好國家在養老二三支柱上給予的政策紅利,做好充足的養老儲備,避免“人還在,錢沒了”的風險。同時,可以考慮在退休后適當繼續工作。有研究表明,老年人適當工作可以減少腦萎縮和患阿爾茲海默癥的概率,有益于身心健康。多措并舉,迎接長壽時代,真正做到“老有所依,老有所養,老有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