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省醫保局消息,我省發布通知,統一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門診慢性病病種及準入(退出)標準,優化簡化經辦服務,自4月1日起全省統一執行。2017年,我省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制度后,各市將原新農合門診慢性病與原城鎮居民醫保的門診大額疾病進行調整,統一了居民醫保門診慢性病病種和準入標準。但由于各市居民醫保門診慢性病病種和準入標準不統一、經辦服務不統一,造成統籌地區間醫保待遇不平衡,影響了參保者的獲得感。
從今年4月1日起,優化規范為45個病種全省統一執行,并明確了居民醫保門診慢性病病種和準入(退出)標準。同時,為確保平穩過渡,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原則,各市原有的、不在45個病種范圍內的門診慢性病病種已納入人員可繼續按規定享受待遇,但這些病種今后不再納入新的人員。另外,我省將優化簡化經辦服務。一方面,精簡辦理材料。對于診斷證明、門診病歷及相關檢查檢驗報告能夠證明病情,且符合準入標準的,不再提供住院病歷復印件。另一方面,縮短鑒定周期。參保人員享受門診慢性病待遇要限時辦結,對惡性腫瘤門診治療、器官移植抗排異治療、尿毒癥透析等診斷明確、易于鑒定的病種,應隨時受理,及時辦結。
來源:太原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