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山西省醫療保障局、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降低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價格和費用的通知》(晉醫保函〔2021〕65號),自12月1日起,山西省新冠病毒核酸單人單檢價格由原每人次50元降低至每人次30元,加上檢測試劑總費用不超過40元,比原單人單檢總價降低了20元。新冠病毒5混1測定價格,由原每人次25元降低至每人次10元;10混1測定價格,由原每人次15元降低至每人次10元。混檢項目含核酸檢測試劑,適用于愿檢盡檢的大人群樣本篩查。
通知要求,公立醫療機構提供核酸檢測服務,應設置專門窗口、開辟獨立區域,優化內部管理流程,采取電子化、信息化的方式,為群眾提供核酸檢測結果推送服務。針對不以疾病診療為目的的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單純核酸檢測),不得收取門診診察費(含方便門診和基層衛生服務機構收取的一般診療費)。各市醫療保障部門在監管中,將“服務按多人混檢進行、收費套用單人單檢價格”等情況列入常態化檢查事項。各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核酸檢測質量監管,確保檢測結果準確、可靠。